退換貨流程

請詳閱以下內容: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凡透過台灣官方網站購買之所有商品皆享有七天鑑賞期(含例假日)

1. 七天鑑賞期(含例假日)僅供消費者檢視商品狀態是否有瑕疵或錯誤,商品須在完整且可還原狀態下才能進行退貨。
2. 七天鑑賞期自消費者完成簽收取件的隔日開始計算,且包含例假日。如:包裹簽收日為8/16,七天鑑賞期起訖日即為8/17-8/23,欲辦理退換貨者,請於8/23(含)前與我們聯絡,以此類推。
3. 若您收到瑕疵商品,請於七天鑑賞期內辦理退換貨,我方將全額退費與負擔所有運費。
4. 退換貨商品,請保持商品及包裝完整性,並將發票一併寄回。若遺失發票,有權拒絕消費者退換貨權利。
5. 已拆封試用之商品、超過七天鑑賞期欲辦理退換貨者,恕不受理。
6. 商品圖檔顏色因電腦螢幕設定差異會略有不同,以實際商品顏色為準,請見諒。